STEVEN来自多伦多,向我们描述了他的遭遇:在2012年9月5日早晨,他在警方的协助下成功驱赶了租客,但租客在离开前对物业造成了严重破坏。卫生间水池、马桶、门窗、电灯开关无一幸免,甚至花生酱和番茄酱被四处涂抹,干米被倒入水槽并堵塞了下水管,再打开水龙头,导致米膨胀,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滑铁卢的ALICE向我们反映了另一个问题:她的女儿在租约结束时收到业主的通知要求提前搬走,并收到了一张800元的清理费用账单。业主警告如果费用不立即支付,将交给收账公司处理,影响女儿的信用记录。但女儿表示搬出时屋内一切正常。
这两起事件都提醒我们,当租约结束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为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业主和租客应在入住前签署“租住单位状况声明”,详细检查并列出出租屋内设备清单,明确哪些物品是损坏的,哪些是完好的。租约结束时,再次进行检查并列出清单,确认哪些物品是租户损坏的。
业主应在租约期间定期拜访出租物业,确保租户珍惜物业。在拜访前,业主需提前通知租户并在规定的探访时间内进行查看。如发现有损坏情况,业主可要求立即修理或向大厦管理局申请修理费用由租户承担。
对于因年久失修而损坏的物品,业主在收到租户通知后应及时回应并进行修理。当租约届满时,租户在离开前应拍摄室内外照片作为证据,证明物业状况与刚搬入时一致。
当租户搬离后,业主发现物业有损毁时,可向小额索偿法庭申请赔偿。但在决定是否起诉前,业主应确保能否得到赔偿。如果租户已失踪或无法联系到有效的联系方式,则不建议浪费诉讼费。业主不应以未经证实的物业损害恐吓租户的信用记录。如果遇到此类情况,租户可向安省消费服务厅报备并寻求帮助。
根据我过往的经验,如果业主在租约期间能主动采取一些让租户感到满意的措施,如积极沟通、及时维修等,租户在搬出时对物业的破坏将会大大减少。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我们主动出击,了解相关法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