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驻华使馆通知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国人申请赴匈牙利签证的相关注意事项已经更新,特此告知。
一、持有匈牙利或其他申根国家的居留许可,或持有匈牙利签发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申请人,现在可以免签进入其他申根国家,并可在该国最多停留90天(签证有效期为180天)。
二、在申根国家地区内部,持有匈牙利认可的外交代表机构与国际组织成员凭居留许可可以自由进出。这一政策体现了申根国家在自由流动方面的协作。
三、匈牙利与第三国签订的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双边免签协议依然有效。这些人员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仍需办理签证,除非双方签订了相关的免签协议。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签证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四、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2007年12月21日前获得匈牙利短期签证(B或C类)的申请人,如果在签证有效期内仅允许进入或过境匈牙利一国,那么他们前往其他申根国家需要办理签证。
五、对于未获得居留许可的D类签证持有人,他们仅允许在匈牙利停留。如果在签证有效期内需要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他们可以在2007年12月21日后申请将D类签证转为居留许可。这一政策为签证持有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六、根据欧盟理事会895/2006/EC号决议,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和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持有人可以在其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免签过境匈牙利,这一政策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提供了便利。这一政策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七、根据欧盟理事会896/2006/EC号决议,列支敦士登的居留许可持有人也可以免签过境匈牙利。这一规定进一步促进了欧盟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需要申请匈牙利签证的外国人更好地了解和准备申请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