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荷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们:
鉴于荷兰当前的疫情严峻形势以及你们在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挑战,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经发布了新的通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当前的困境。以下是相关事宜的详细通知:

对于目前在荷兰且原定回国时间位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之间的公派留学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回国的,你们的留学期限将自动延长至6月30日,无需你们另行申请。
你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30日前结束留学并回国,回国手续也需按规定办理。如果你们打算提前回国,并且提前的时间超过一个月,那么请在csc信息平台上提交“提前回国”的申请。
在延期期间(6月30日之前),你们将按照现行标准获得奖学金生活费资助。
若你们的留学期限尚未截止但已经自行购票回国,请尽快在csc信息平台上补充提交“提前回国”或“因事暂停学业”的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已回国的信息,以免影响毕业及办理相关回国手续。
如果你们需要“因事暂停学业”,请务必先了解航班情况,确保行程不受影响(费用自理),然后在csc信息平台上提交相关申请,同时在“申请原因”栏内告知回国日期、航班、入境城市及国内居住点。
对于应回国日期在7月1日(含)以后的留学人员,相关变更手续仍按原规定办理。在新的通知发布之前,请按照原有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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