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已经获得永居身份的人士来说,如何避免“移民监”的困扰成为了一大难题。一方面,他们可能因为国内的事业、生意无法长期在国外居住;另一方面,移民国家往往设有居住年限的限制,使得他们难以兼顾两头。通过深入研究移民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还是有办法既能摆脱“移民监”的束缚,又能保住宝贵的移民身份。
以澳大利亚为例,移民申请人在申请前通常需要累计在澳居住一定时间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回程签证。也存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获得“移民监”的豁免。其中一种例外情况是,将永久居民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为在境内居住的时间,前提是在境外从事对澳有益的活动。
那么,什么样的活动被视为对澳有益呢?这些活动需要与你所从事的工作与澳大利亚在商业、文化或雇佣方面有所联系,并且能为澳大利亚带来实际利益。例如,被澳大利亚派往联合国工作,或被大型的澳大利亚公司派驻海外,又或是从事的职业需要频繁往返于中澳之间,如中澳贸易等。对于在澳以外工作的行为,如果能为澳大利亚带来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澳大利亚是非常欢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开在澳居住的限制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容易实施,实行的人相对较少。
对于那些希望避免亲自蹲“移民监”的申请人来说,家人可以代为履行居住义务。最常见的方式是让配偶到澳大利亚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商业移民过程中,配偶可以在申请人拿到临时居留签证后留在澳大利亚,管理澳大利亚的公司并保留绿卡。即使申请人不在澳大利亚居住,只要他们能够证明与澳大利亚仍有联系,例如拥有房产或投资、家庭成员在澳居住等,也能成功续签回程签证。这种方式尤其适合有孩子的家庭,他们可以将孩子送到澳大利亚接受先进的西方教育,同时满足居住要求。
在选择这种方式之前,家长应该认真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意愿。毕竟,孩子的未来和前途不应该仅仅用来交换保住身份的利益。只有在确保孩子也愿意出国留学并在异国他乡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时,这种方式才能真正实现双赢的局面。对于希望兼顾国内外生活的永居身份持有者来说,理解和利用移民政策中的例外条款是关键,同时也需要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的实际需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