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在荷兰的企业中投入至少125万欧元,将可以直接获得至少三年的居留许可。这一政策的改变是由荷兰国务秘书戴克霍夫Dijkhoff推动的,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来荷投资。
过去,荷兰的居留许可规定只允许给予一年的居留时间,这使得许多外国投资者对在荷兰长期投资持谨慎态度,因为他们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感到担忧。新的政策将这一不确定性转变为稳定的长期承诺,大大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对荷兰投资的信心。
戴克霍夫的发言人表示,取消对资金来路正当的明要求,是为了消除那些阻碍外国投资者来荷投资的绊脚石。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证明要求不仅未能有效防止欺诈行为,反而增加了投资者的负担,成为了一道不必要的障碍。
新政策并不意味着对投资行为的放任。金融情报处将继续对比和检查外国投资申请人是否在荷兰或其本国涉及非法洗钱的情况。外国投资者投入的125万欧元需要在就业、创新或其他领域对荷兰的经济发展有所助益。这意味着,仅仅购买昂贵的别墅并不能获得居留许可,真正的投资应该为荷兰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对此新政策,企业政策学高级讲师亨克·弗伯达表示赞同。他认为,荷兰目前缺乏敢于在风险领域进行投资的“商业天使”。由于银行在资金贷款方面持非常保守的态度,这些富人在创新领域的资金注入显得尤为重要。亨克·弗伯达强调,外国投资者对荷兰经济创新和知识结构的提高进行投资,对荷兰的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一新政策有望为荷兰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和经济增长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