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是列治文人,经常南下购物,偶尔会在美国停留一两天再返回加拿大。在申请入籍时,她对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的算法并不完全了解,误以为在美国的时间也能算作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王同学则在SFU毕业后顺利成为永久居民,并盘算着如何利用合法居住时间来加速自己的入籍进程。他们都需要明白,想要成为加拿大公民,必须在过去4年内实际在加拿大住满3年(即1095天)。这看似简单的条件,其实涉及许多细节和算法。
加拿大移民部在其官方网站.cic.gc.ca详细解释了这一条件的具体内容,并提供了居住计算器来帮助申请人计算他们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要想满足入籍的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真正在加拿大境内居住,外派工作或陪同有公民身份的人居住的时间都不能算作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的每一天只能算作半天时间。
对于如何计算居住时间,除了自行累计每一次出入境时间及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外,移民部的居住计算器也是一个很好的工具。这个计算器可以帮助申请人计算他们在加拿大的实际居住时间,并生成一个列表,可以作为申请公民时的证明材料。
计算居住时间并非简单的累加,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例如,如果董女士在美国购物后是在晚上12点前回到加拿大境内,这一天可以算作在加拿大居住;但如果是在晚上12点以后才回来,这一天就不能算作在加拿大居住了。虽然王同学在加拿大学习、工作合法居住了5年,但最多只能按1年居住时间计算,还需要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的2年内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除了居住时间的计算,申请入籍时还会考虑申请人的“生活重心”是否已移居到加拿大。法官会审核申请人的各种情况,如是否有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在加拿大、在加拿大的置业情况、社会活动和就业状况、纳税情况等。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的停留是长期或固定工作的原因,那么很容易被认定为“生活重心”尚未移到加拿大。如果法官对此有怀疑,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想要成为加拿大公民,不仅需要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还需要证明自己的“生活重心”已经转移到加拿大。这一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都需要仔细理解和把握,以确保顺利入籍。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移民部官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