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签证申请指南:
一、准备申请材料时,以下文件不可或缺:
1. 短期签证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不得漏填。确保正面填写完毕后,撕下小条,通过单面复写纸完成反面填写。特别注意,填写地址时勿提及工作单位,并确保申请人签字。
2. 近照两张:照片需为二寸,近期拍摄。
3. 邀请信:英文或瑞典文版本,有效期三个月内。内容需明确访问时间期限、目的及费用承担方,并需有邀请人签字。
4. 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亦需为三个月内。原则上,应提供出资方的存款证明。若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则双方都需要提供存款证明。
5. 瑞典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有效期部分。
6. 填写问题表及亲属关系表。若申请人有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证明其探亲访友后仍能继续工作的英文证明。
还需缴纳人民币250元的手续费。
二、递交材料后,将护照与材料一起寄送至瑞典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处或直接递交。之后,领事馆会通知并安排申请人谈话。
注意事项:
1. 申请表上的访问日期需具体明确,领馆会根据此日期处理签证。
2. 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申请前往瑞典,需父母双方书面同意。在校学生期间申请,需提供校方准假证明。
3. 所有递交材料需使用英文或瑞典文。
根据个人不同情况,申请者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 定居者:提供结婚或单身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配偶的结婚公证,以及瑞典关系人的护照复印件。
2. 学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原件及经济担保书。
3. 工作者:携带瑞典邀请信及工作许可申请表。
4. 探亲者:若为子女探亲,需提供父母的英文或瑞典文邀请信、经济担保书及护照复印件。配偶探亲者需提供结婚公证,孩子探望父母则提供孩子出生公证书。16岁以下儿童探亲还需父母双方书面同意。父母探视子女则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5. 对于担保人而言,需出具愿意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声明,写明担保金额及期限,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人在填写地址时务必提供清晰地址、姓名和邮编。所有材料需配备英文或瑞典文翻译文件。签证办理时间通常为两到三个月。建议申请者在此期间避免写信或打电话询问。领馆在接到通知后会尽快告知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