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年,即公元1132年,李清照来到了繁华的杭州。在图书文物散失的浩劫中,她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她曾经颠沛流离,孤独无依。在这样的绝境中,她选择了再嫁张汝舟。那年,她已经四十六岁,而张汝舟是一个年轻的公子。
张汝舟并非真心倾慕李清照的才情,他的初衷只是贪图她和赵明诚的金石收藏。婚后,当他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他大失所望,对她粗暴对待,甚至想置她于死地,甩掉这个年老色衰的包袱。李清照的刚毅与智慧远超他的想象。面对张汝舟的野蛮行径,李清照无法容忍。当她得知张汝舟行贿获取官职的证据后,她毅然检举上告。经查属实后,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身陷囹圄。李清照也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但她得到了李家和赵家的帮助,仅关押九天便重获自由。这段婚姻仅维持了百天便宣告结束。
关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之事,后世学者一直存在争议。妇女改嫁在前期并不少见,这并不影响李清照的人品。实际上,宋人多家都曾谈及此事,因此应当可信。一些人认为李清照受到封建礼教观念的束缚而辩诬之说是不公正的。尽管她的历史可能不被正史所记载,但她的诗歌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人们不可能忘记这位奇女子。否则,我们怎么可能如此详细地了解这段悲剧婚姻的细节呢?这或许只是人们不想在这位奇女子身上留下任何污点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