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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清代叫妓女出台竟然比现今包二奶还贵

编辑:历史故事 2025-06-16 16:06 浏览: 来源:www.liuxuekuai.com

,乃受过专业训练、拥有专业服务技能之女性,从事服务,隶属于消遣行业。在业内,其职业地位较“娼”更高,收费亦更高,服务对象多为社会地位较高之人。如昔日名妓“小凤仙”,其交往对象便包括如蔡锷将军等人物。在荷兰等极少数国家,之职业合法。于中国大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业为法律与国家所明令禁止。妓院便是之集聚地,古时亦称之为青楼。

北京的妓院起源,与政治紧密相连。为招揽人才、吸引士人,特设美女招待。每当有宾客经过,便派美女招待、侍寝,此乃北京妓院之始。至元明时期,北京妓院蓬勃发展,成为两代文化娱乐中心,亦是文人墨客常至之所。

其后,朝廷广纳优秀艺人入宫,散落艺人多与邻近妓院结合,教坊逐渐衰落。中晚期,官员因禁嫖妓,服务对象多为商人、百姓。但部分官员难耐寂寞,遂兴起男妓之风。至清代,男妓之风愈演愈烈,北京八大胡同尤以男妓为主。直至清亡后,才逐渐取代男妓,但男妓之风仍存。

旧时京城男子欲享受娼妓服务并非易事。首先需打茶围,由熟客引见。若同意与某生客交往,则会换茶碗以示同意。之后要开局,分为酒局、戏局。嫖客可在外叫陪伴。最后一步是吃花酒,交往一段时间后,在妓院摆酒宴客。经过这一系列流程后,嫖客方可留宿“落水”,所有花费由嫖客承担。若要“梳弄”雏妓,需与老鸨协商,花费甚巨,堪比娶媳。

今时贪官养“二奶”之风,亦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