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年,亦即公元1132年,李清照踏足杭州这片繁华之地。她背负着图书文物散失的巨大痛苦,承受着颠沛流离逃亡生活的无情折磨。在这孤独无依的时刻,她选择了再嫁,嫁给了年轻的张汝舟。那时,李清照已年满四十六。张汝舟并非因倾慕她的才情而娶她,而是冲着其与前夫赵明诚收藏的金石而来。
婚后,当张汝舟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丰富的财物时,他大失所望。随之而来的口角之争逐渐升级,甚至对她施以拳脚相加。他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深感无法容忍。幸而,李清照拥有一颗刚毅与智慧的心,当她得知张汝舟行贿获取官职的证据后,毅然决然地检举上告。经查属实,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身陷囹圄。李清照亦因妻子控告丈夫而身陷牢狱,幸得李、赵两家的援手,仅关押九天后便重获自由。他们的婚姻存续不过百日便宣告终结。
关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的争议,后世学者众说纷纭。妇女改嫁在当时的背景下并不罕见,这并不影响李清照的人品。宋人多有谈及此事的记载,应当可信。其实,这些辩诬之说,多是受封建礼教观念束缚的结果。
李清照的诗作具有深远的影响,她的名字永载史册。即便正史不载,还有野史流传。被人遗忘是不可能的,毕竟这段悲剧婚姻的细节被人详尽知晓。或许人们不愿在这位传奇女子身上留下污点,但这段经历仍是她人生的一部分,无法抹去。她的坚韧和智慧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珍贵的历史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