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被害案二审开庭,专业鉴定与公众情感的碰撞
在冬季的某个清晨,寒气逼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桩备受瞩目的案件二审开庭。大河报记者从被害女子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处获悉,这场关乎正义与公平的法律较量将在本月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准时开始。

案件背后的故事早已牵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就在不久前,王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揭示了庭审中的一些关键细节。视频中提到,在一审庭审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一位专家出庭作证。被害人代理律师臧梵清针对被告的精神状态提出了尖锐的质疑。
臧律师质问专家:“被告没有任何既往就诊病史,她哪一句话、哪一个行为具体体现了自知力缺失?”专家回应:“这是综合考虑的结果。”当被追问具体是综合哪些因素时,专家列举了被告的四个表现:辍学、出门带刀、常与父母争执以及租房行为等。
王女士对这位专家的鉴定过程提出了质疑。她声称,专家在庭上承认自己在做精神鉴定时并未亲自参与,只是由华西医院的另外两名医生进行鉴定,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自己仅仅是签了字。这一言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记者向王女士求证这一言论的真实性时,暂未获得回应。据旁听人员透露,专家认为被告不承认自己有病是一种自知力缺失的症状,这被认为是其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的表现。钱江晚报报道,王女士曾向警方申请二次鉴定,但未得到许可。
庭审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被王女士讲述出来,她坚信被告人精神正常,并且是预谋犯罪。比如,在庭审时被告人曾打断王女士的话,对某次敲门果断否认,并且为自己辩护时表现出清晰的思维。被告人对被害人代理律师提问女儿胆量相关问题时突然冷笑一声,这让王女士感到十分气愤。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法律的公正裁决,还涉及到了专业鉴定与公众情感的碰撞。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的刘鹏举律师认为,虽然精神鉴定结论具有专业性,但它并非最终结论,必须接受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检验。从法律程序的角度讲,如果没有参与鉴定过程就直接出庭作证,其证言的效力自然会受到质疑。这是一个关乎程序底线的问题。王女士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对女儿的爱让她在这场较量中绝不退缩。她坚信正义终将到来,为女儿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