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华使馆向外交部领事司发出通知,提醒外国公民在申请赴匈牙利签证时需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一、持有匈牙利或其他申根国家的居留许可,或者持有匈牙利签发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公民,可以免签进入其他申根国家,并最多可停留90天(有效期为180天)。
二、享有匈牙利认可的外交代表机构与国际组织成员凭居留许可在申根国家地区内部可以自由进出,显示出申根国家对于外交人员的高度尊重和优待。
三、虽然匈牙利与第三国签订有关于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双边免签协议仍然有效,但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签证,除非双方签订了相关免签协议。
四、对于在2007年12月21日前获得匈牙利短期签证(B或C类)的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只允许入境或过境匈牙利一国。如计划前往其他申根国家,需提前办理签证。
五、对于未获得居留许可的D类签证持有人,仅允许在匈牙利境内停留。若在签证有效期内需要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可以选择在2007年12月21日后将D类签证转换为居留许可。
六、根据欧盟理事会895/2006/EC号决议,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和持有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公民,仍可在2008年6月30日前在其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免签过境匈牙利。
七、根据欧盟理事会896/2006/EC号决议,列支敦士登的居留许可持有人也可以免签过境匈牙利。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外国公民了解赴匈牙利签证的相关注意事项,并顺利完成签证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