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获悉,驻华使馆通过外交途径向公众传达了关于外国友人赴匈牙利签证申请的注意事项。阅读以下内容,您将了解到具体的规定与步骤:
对于那些持有匈牙利或其他申根国家的居留许可,或是得到匈牙利签发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旅客们,你们拥有免签进入其他申根国家并最多停留90天的特权(有效期为180天)。这无疑为你们的旅行计划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匈牙利认可的外交代表机构与国际组织成员凭借居留许可,在申根国家地区内部可以自由进出,展现了其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特权。
匈牙利与第三国签订的双边免签协议对于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依然有效。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仍需办理签证,除非双方签订了相关的免签协议。
对于那些在2007年12月21日前获得匈牙利短期签证(B或C类)的申请人,你们的签证只允许入、过境匈牙利一国。若计划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仍需办理签证。
对于未获得居留许可的D类签证持有人,你们仅允许在匈牙利停留。如果在签证有效期内需要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可以在2007年12月21日后申请将D类签证转为居留许可。
根据欧盟理事会895/2006/EC号决议,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马耳他和持有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旅客,在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仍然可以免签过境匈牙利,直至2008年6月30日。
根据欧盟理事会896/2006/EC号决议,列支敦士登的居留许可持有人也可以免签过境匈牙利。这一政策充分展现了对于国际友人的人性化关怀与便利措施。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为您的出行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