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签证申请须知
亲爱的旅行者,准备踏上新的旅程了吗?在开启你的冒险之前,请确保了解以下关于旅行签证的注意事项和所需材料,让你的旅程更加顺利。
一、重要须知
申请者必须亲自到使馆提交签证申请,ADS旅游团除外。
使馆可能在任何时候要求申请者提供额外的材料,请做好充分准备。
所有中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
所有提交的文件需为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处理时间最长为15个日历日。
签证费用为60欧元,按当时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二、必备材料清单
1. 签证申请表:请申请者如实填写并签名,不得有空项。
2. 护照尺寸照片:请参照签证照片的具体要求准备。
3. 护照原件:有效期需超过计划离开申根区的日期至少三个月,并需包含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4. 护照复印件。
5.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 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7. 旅行医疗保险及复印件:请参照具体要求提供。
8. 旅行目的证明文件:如具体的旅行计划、行程单等。
9. 财政手段证明:如过去三个月的银行交易对账单,证明你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旅行费用。
10. 在职/个体经营/在学证明: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营业执照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等。
11. 确定时间的往返机票订单:在获得签证前请勿提前购买机票,以避免因签证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
12. 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请提供覆盖整个旅程的住宿证明。
13. 居留许可:非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需提供。
14. 监护人及学校出具的许可:若未成年申请人单独申请且父母或监护人不到场,需提供此许可。
15. 旅行社营业执照及签证照会:旅行社需提交其营业执照、旅游经营许可证,以及包含具体客人名单、行程安排等的签证照会。
准备好这些材料,你的旅行签证申请就成功了一大半!在提交申请之前,再次确认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你的旅行顺利无阻。祝你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