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行动(Early Action,简称EA)探秘
不同于具有约束力的ED申请,EA申请拥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魅力。其魅力之一就在于多项选择的特性。当成功获得美帝高校的EA录取通知时,申请者们既可以选择就读这所学校,也可以选择放弃。而这一切,都将在5月1日的截止日期前作出决定。许多申请者会将EA录取学校视为“保底学校”,为自己留下更多的选择空间。

深入了解EA,我们会发现它其实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是非排他性的EA,它并不限制申请者继续申请其他学校的早申请机会。以芝加哥大学为例,其EA政策是非捆绑且多选的,为申请者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若所申请的早申请院校是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SCEA)类型,如耶鲁大学,或是Restrictive Early Action(REA)类型的学校,如斯坦福大学,那么申请者就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约定,放弃申请其他学校的早申请机会。
第二类是具有排他性的提前申请,包括SCEA和REA两种形式。对于这类学校,一旦申请,就意味着申请者不能参与其他学校的EA和ED申请。耶鲁大学的SCEA政策明确表示,选择了该校的SCEA就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学校的EA和ED。而斯坦福大学的REA政策更为严格,要求学生在签署的REA Agreement中明确声明,一旦选择了该校的REA,就不能再申请其他学校的ED、EA甚至EN(Early Notification),只能转向申请RD和滚动招生的学校。
这样的政策设计既体现了高校对申请者的期待,也为申请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空间。在申请季里,了解并正确把握各类学校的EA政策,无疑能为自己的留学之路增添更多的保障和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