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请者:
办理签证时,请确保您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下是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 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并附上护照身份页复印件一张。您的护照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并在持照人签名后生效,缺少签名将拒绝受理。
2. 使用英文或瑞典文填写详尽的申请表,包括附表A。
3. 一张两寸护照照片,确保照片质量符合标准。
4. 瑞典方邀请信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
预计停留期限。
访问目的和行程安排。
邀请方签字及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5. 中方公司或单位的英文派谴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者的姓名、职务、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回国担保。
公函纸书写,领导签字、公司盖章并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请注意,签字人不能为申请人本人。
6. 提供双方公司(中方和瑞典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瑞典公司营业执照的打印出具日期距申请日期不能超过一年。
7. 经济担保证明,说明在瑞典的费用由哪方承担。在瑞典期间,每天需要约40欧元的费用。
8. 旅行医疗保险单,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保险需覆盖在整个申根区的旅行期间。请准备保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保单必须是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入境申根国时,请随身携带保单原件以备边防检查。
9. 申请者还需出示有效的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10. 使领馆有权根据需求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请您仔细核对以上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