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醉,这看似冷酷的词语,背后却蕴含着一种非人的迫害之意。深究其背后的“骨醉之刑”,更是一种令人遭受极端非人待遇的残酷刑法。
这种极端刑法并非凭空出现,而是在历史的刑法基础上经过令人心颤的“优化”而来。回想吕后曾经的创举,她所实施的一种名为“人彘”的刑法,可谓是将人的尊严踩在了脚底。这一残酷的刑法,是她对付深恶痛绝之人的残酷手段。所谓的“人彘”,就是硬生生地将人变成失去理智的野兽,剁四肢、挖眼睛、熏聋耳朵、毒哑喉咙、割去舌头,各种刑罚一同实施。仅仅想象,就让人不寒而栗。戚夫人遭受此刑后,五官尽毁,生活无法自理,痛苦至极,简直生不如死。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武则天这位女性统治者也曾使用过这种令人发指的刑法。她不仅对曾经的死敌王皇后和萧淑妃施以残酷的体罚,更是仿照吕后的手段将其变成人彘。不仅如此,武则天还嫌不够,将她们扔进酒瓮中,烈酒刺激伤口,直接渗透骨头,痛入。这种残忍的手段,让人听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要知道,吕后将戚夫人变成人彘后,只是将其丢进厕所,任其自生自灭。而武则天却是更上一层楼,不仅把人变成人彘,还要持续折磨她们,让她们遭受非人的残害。这不禁让人想起那句俗语:“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在这些残忍的女性统治者面前,历史的残酷似乎没有底线。纵观中国历史上的三大女性统治者——吕后、武则天等,无一不是手段残酷,令人胆寒。